闽出台新规处罚超速行驶:超速20%以下扣3分

       台海网6月16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我省已启用车载GPS,将“锁定”客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公安交警总队日前出台更严厉的“新规”,明确在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国道、省道公路上的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 (不含),均处以警告、扣3分。

  根据省交警总队最新下发的相关通知表明,我省此次新增了两条超速处罚决定,即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不含),处以警告,扣3分;在其他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不含),处以警告,扣3分。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负责,以往超速20%以下警方通常是处以警告,并未做罚款扣分的处罚。但5月份以来,全省发生10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而根据往年的数据推算,近半数死亡事故起因是因为车辆超速。为此,省交警总队专门出台了此项规定。

  导报记者了解到,我省市级、省级客车和载有危化品的车辆,已百分百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系统,属于适时监督。我省将对省级所安装的GPS平台进行监管,并对各设区市GPS的数据进行抽查1‰。

  为遏制营运车辆超速、司机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即日起我省高速交警联合各运输企业负责人,启用车载GPS严格监控每一辆客车的时速。省公安交警总队负责人明确表示,我省公安部门根据GPS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作为处罚的依据,依法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省公安交警总队负责人特别强调,今年6月6日至12月底,我省全面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特别明确对大、中型客车、渣土车、施工车超速50%的,可以扣留、暂扣、吊销的,一律依法给予扣留、吊销、按最高期限给予暂扣。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