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对夫妻专门收购赃车涉案近20万齐落网
发布日期:: 2012/5/18 作者来源:: 正义网/卫通达
夫妻同销赃,丈夫先落网
2011年7月13日、14日,蔡某山、陈某丽夫妻两人在明知“光头” (绰号)卖给他们的三辆五羊本田摩托车及一辆新大洲本田摩托车是盗窃而来的赃车,仍在龙海市东泗乡溪坂村自己家中以14700元的价格收购(经鉴定该四辆摩托价值19500元)。后蔡某山与妻子陈某丽各骑一辆摩托车,并雇佣高某庆用面包车载另外两辆,三人兵分三路将这辆摩托车运往平和县。途中,三人分别在云霄县、平和县、龙海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陈某丽被取保候审。
妻子不悔改,失主装GPS,销赃途中人赃俱获
陈某丽在丈夫已被逮捕自己被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仍不思悔改,继续经营丈夫遗留下来的“基业”。2011年12月30日,陈某丽再一次在家中以2700元的价格向“大脚”(绰号)收购盗窃的五羊本田摩托车(价值6450元),幸好该车失主在摩托车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失主与民警一路追踪,在广东省饶平市黄岗村将陈某丽当场抓获,人赃俱获。
夫妻齐被判刑,丈夫有漏罪,刚出狱又被捕
2012年3月20日,龙海市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蔡某山有期徒刑九个月,陈某丽拘役六个月。2012年3月,长泰县公安局在侦办吴某辉等人系列盗窃摩托车案中发现吴某辉等人在2011年2月至7月间将在长泰盗窃的30多辆摩托车卖给蔡某山。2012年4月14日长泰县公安局将在龙海市看守所对刑满释放的蔡某山宣布拘留。据悉,蔡某山共收购30多辆盗窃而来的赃车,涉案价值近20万元。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