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杜绝“马路杀手”客车不装GPS不发年检证
发布日期:: 2012/5/14 作者来源:: 城市晚报/卫通达
每个交警中队
至少配两部测酒仪
长春市将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在事故多发路段、校园周边合理部署警力,增加巡逻车警务巡逻频次,重点打击两轮摩托车和大货车突出违法行为,加大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建立假牌假证数据库,各大队要在易发生酒驾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布警,严查酒驾违法行为。每个交警中队要配备至少两部呼吸式测酒仪,有条件的大队要购置血液检测设备。同时,由两名交警和两名交通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严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依法处罚。要对货场、沙场等地重点管控,做到超载车辆不出场。
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禁开校车
根据方案,长春市将严肃整治超速、客车超员、长途客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深入客运企业排查客运班次,对夜间零时至早6时客运班次要求企业调整时间,对此时段行进的客车要引导至安全地点强制休息。对全市所有的大型客车(长途客运车辆、校车、班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情况摸底,建立车辆、驾驶人安全档案。
客运车辆驾驶人存在准驾车型不符、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或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等情形的,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运输;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私自添加座位客车
不发年检合格证
加大对大型客车的车辆落籍、审验及二手车买卖等环节的管理力度,对于报废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落籍,严禁上路。对存在不安装GPS定位设备、添加座位等违法行为的客车坚决不发合格证。对于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车厢等问题,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并将违规车型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违规生产企业的整改力度。
对查验民警出现违规操作,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主管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带病车上路”等现象的发生。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