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一男子抵押租赁轿车套现涉嫌诈骗获刑
发布日期:: 2012/4/18 作者来源:: 正义网/卫通达
正义网江西4月17日电(通讯员 李颖 邹才根)伪造居民身份证和机动车证件,将租赁来的轿车抵押给他人套取现金,骗取钱财。经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智富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赃款47500元。
2011年9月6日,为谋取非法利益,浙江台州35岁男子王智富以自己真实身份向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丰田轿车,之后立即伪造了该车机动车登记证,还用自己的照片伪造原车主徐海峰的居民身份证。9月11日,王智富驾车至工作过的宜丰县城,通过熟人介绍,冒用原车主的身份将轿车抵押给胡先辉套取现金47,500元。
钱一到手,王智富玩起了人间蒸发。让王意想不到的是,涉案轿车装有全球定位系统(GPS)。汽车租赁公司通过系统发现该车在宜丰县境内,于是向宜丰警方报案。宜丰县公安局随即立案并予以网上追逃,还根据GPS定位找到了涉案轿车并发还给了公司。经鉴定,轿车价值人民币156,500元。12月19日,王智富被台州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王智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念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又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对其赃款应当追缴,遂作出上述判决。
整理:洪麓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