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定位偷车分赃不均绑架同伙 盗车团伙14人获刑
发布日期:: 2010/11/3 作者来源:: 华西都市报/卫通达
近日,双流一个多达14人的盗车团伙落网,并被法院处以9个月至17年不等刑期。该团伙还因内部分赃不均,而引发了一个将同伙成员绑架的案中案。
租车定位最后盗车
陈永龙今年24岁,威远县人,无业。从去年2月份开始,他和其他几名朋友干起了盗窃汽车的“生意”。起初,他们在双流、成都等地作案,作案手段也比较“低级”,不外乎撬锁、撬油箱盖等,前后作案近20次,涉案金额达几十万元。
2009年7月,陈永龙又和朋友陈鑫一起预谋偷车,但这一次,他们的手段升级了。经商量后,一致决定让陈鑫在汽车租赁行租了一辆黑色广本雅阁车,随后开到一家汽车钥匙店,重新配了一把钥匙,并在车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随后将车子归还给租车行。
租车行收到车后将车租了出去,陈永龙和陈鑫通过GPS定位系统找到了车子所在位置,并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将车偷走。
分赃不均绑架同伙
当日偷盗雅阁车得手后,陈鑫独自将车开走,这事引起了陈永龙的强烈不满,他认为陈鑫想私吞赃物。于是在偷车后的第5天,陈永龙找了几名兄弟伙,让他们帮忙将陈鑫绑架了,汽车要回之后大家可以平分赃物。
2009年7月31日,陈永龙等人在桃蹊路附近将陈鑫绑架,并挟持其到了仁寿县某宾馆,随后又转到另外一家宾馆。
其间,陈永龙将陈鑫偷来的雅阁车开走,并向陈鑫索要10万元。无奈之下,陈鑫只好通过电话向亲友求助筹款,最后筹得35000元给了陈永龙等人。
但此事被当时他们所在的宾馆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警方赶来后解救了陈鑫,并将陈永龙的几名兄弟抓获。8月1日,陈永龙归案。紧接着,整个盗窃团伙14名成员悉数落网。
盗车团伙14人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陈永龙指使张伟等人为勒索钱财,强行挟持陈鑫并将其绑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本案系共同犯罪,陈永龙在共同犯罪中起指使、指挥的作用,是主犯,其余人为从犯。
另外,陈永龙、陈鑫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陈永龙既犯绑架罪又犯盗窃罪,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12000元罚金,其余团伙成员获9个月至12年不等刑期,并处以一定罚金。
韩青周敏记者牛莉 (整理:洪麓丰)